
可以接受的方式就是股份制,村集體出土地及部分資金,商家出部分資金、管理經驗、生產技術,然后簽署長期、穩(wěn)定的合同,甚至以必要的法律法規(guī)來確保政策的實施。能協(xié)調村集體跟商家的只有政府,但對政府及官員來說,理論上可行,現實確是出力不討好的。領導人如果私有化,得罪最廣大農民,如果股份合作制,雖然短期有利于商人,但他們顯然是不愿意為別人做嫁衣的。那么,這就取決于領導人的決心,要看領導人是想留名歷史,還是想為百姓過得更好而留名歷史。
土地所有權的分散和宅基地分割導致的土地不連片,自然環(huán)境(南方多丘陵),以及某些農業(yè)育種技術的相對落后。如果中國的土地能夠大面積連成片,集約生產就將成為可能。對機械化的應用將大幅提高單產并降低成本,解放更多的勞動力進城務工。農民進城務工面臨高房價問題:這意味著如果城市政府一廂情愿地推動農民工城市化,他們將面臨巨大的安置支出。
戶籍制度的制約使得每年到大城市的人口在為城市貢獻稅收和GDP的同時,無法享受城市的福利和社會保障,最終不得不離開城市。更重要的是,幾乎所有的人都向大城市聚集,而不是就近進入小城市;這成為大城市不愿意安置農民工的最重要問題。事實上,未來的城市發(fā)展不平衡是不可逆的必然趨勢。改革開放以來,最大的城市的體量增加了不只十倍,小城市卻慢慢衰落。根本上來講,大城市具有的優(yōu)勢是小城市無法比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