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基本資料信息
![]() |
如今公司每生產一款新產品前,都會對產品做評估,并為產品名稱等進行商標注冊,避免企業(yè)發(fā)展中碰到不必要的困擾。
同時隨著競爭的加劇,惡意注冊、轉讓的行為也層出不窮。那么商標轉讓公證就顯得更為重要了,它能夠為權利人提供更加有效的商標保護。接下來,就讓鑫彭知識產權來為您科普商標轉讓公證的詳細內容。
一、注冊商標轉讓公證的需求
目前,涉及注冊商標轉讓需辦理公證的大致有兩類情況:
第一種,當事人之間因互不信任而依托公證機構對轉讓行為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審查的;
第二種,商標管理部門認為轉讓行為存在疑點,要求轉讓人提供公證書的。
二、注冊商標轉讓公證的法律依據(jù)
轉讓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xié)議,并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但以下幾種情況轉讓行為無效:
1.商標注冊證失效
包含兩種情形,即注冊商標有效期滿或因為連續(xù)三年停止使用,被商標局注銷。
2.轉讓擅自改變了注冊商標的文字、圖形及其組合的
注冊商標被轉讓時,改變了原有的標樣,使得商標被擅自變更。這樣的商標并非原始的商標局審定備案的商標,因而不會受到法律的保護。
3.未經有關部門批準,自行改變注冊人名義、地址,以及其他事項而未辦理變更手續(xù)的
注冊人的名稱、地址是唯一且確定的,不能隨意改變。進行商標轉讓公證時,如果需要改變,可報請商標局進行變更登記。
4.對可能產生誤認、混淆或其他不良影響的注冊商標轉讓
某些已為公眾所熟知的知名品牌,經過長期使用,消費者會將其注冊商標與品牌混淆。進行此種商標轉讓公證時,為了保護公眾的利益,商標局則不會通過其商標轉讓申請。
5.商標注冊人對其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沒有一并轉讓的
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并轉讓,否則容易誤導消費者。
三、商標轉讓公證的審查內容
1.公證當事人的身份
不論是聲明書公證還是已經取得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轉讓協(xié)議公證,當事人的身份是最應當仔細審查的問題。尤其當轉讓方是自然人的,要確認其使用的商標是否有效,防止商業(yè)欺詐的行為發(fā)生。
2.受讓人是否是否會使用被轉讓的商標
受讓人應該擁有自己的營業(yè)場所,正在從事此類商品生產或進行該項服務。該項公證確認的是商標是否會被惡意注冊或準讓。
以上就是商標轉讓公證的有關內容,如果您還有其他疑問,建議您選擇專業(yè)的代理機構,為您答疑解惑。鑫彭知識產權作為知識產權服務平臺,平臺里進駐了很多優(yōu)秀的代理機構。為您提供商標服務,專利服務,版權服務等。眾多的知識產權人在這里得到了優(yōu)質的服務。我們用心,用戶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