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注冊日本商標,那么商標注冊人需要具備什么資格?
其實在日本,自然人和法人均可申請商標注冊。不具備法人資格的社團或財團,不得以其名義享有商標保護權利。
為了防止商標蹭客,日本商標法在第2條中明確規(guī)定商標申請人必須是在與自己業(yè)務有關的商品或服務上使用,或將來計劃使用商標的人。因此,在商標申請時,必須填寫自己的業(yè)務范圍。
對于外國人向日本申請商標注冊,日本主要采取以下原則:
1.申請人的所屬國是巴黎公約的成員國;(實際上,申請人即使不是巴黎公約成員國的國民,但是如果在任何一個成員國國內有住所或真實有效的營業(yè)所的,均被視為“準成員國國民”,可以向日本進行商標注冊申請。)
2.申請人的所屬國與日本已簽署有關商標保護雙邊協(xié)定;
3.申請人的所屬國與日本有互惠原則。
巴黎公約的成員國,在向日本申請商標注冊時,很少有因申請資格問題而被駁回的情況出現。